(2021年11月9日东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海宜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余爱雄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贺文洁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宇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彭珍玲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陈润平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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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9日东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海宜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余爱雄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贺文洁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宇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彭珍玲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陈润平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