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方灿芬率调研组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立法调研,了解《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和《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前期立法准备工作情况。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人大代表立法专业小组部分成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刘永定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前期调研、起草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汇报,并与参会人员围绕两部条例的调整对象、职责权限、困难问题及可操作性进行了交流研讨。
方灿芬表示,近年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改革创新,强化自身建设,队伍形象和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大幅提高,东莞城市品质不断提升,成绩值得肯定。
方灿芬指出,建筑垃圾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站在东莞“双万”新起点的高度,积极探索创新,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扎实做好两部条例的起草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为建设美丽东莞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方灿芬强调,下一步立法工作要做好四个方面:一是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深刻认识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立法工作对提升东莞城市品质、改善城市面貌的重大意义;二是要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全面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理顺建筑垃圾、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体制,厘清部门管理职责,科学制定务实管用的法规制度,使立法更贴民情、更接地气;三是把握好条例的立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梳理重点难点,立足东莞发展定位和社会急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找准制度需求,提高立法效益,彰显地方特色;四是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细化工作进度,及时汇报进展情况,确保圆满完成立法工作任务。